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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宝生严重违纪案件的通报
信息来源:上虞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16 - 11 - 14 字体:[ ]

 

基本案情

        金宝生,男,1967年6月1日出生,曹娥新沙人,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2月至今在上虞酒厂现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6月至今,担任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仓储部部长。

        2016年10月17日,金宝生因涉嫌违纪被上虞区纪委核实性谈话,同日被区公安局依法传唤。

        经查:金宝生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已拥有宅基地的情况下,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宅基地使用权,违规获利数十万元,其行为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将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金宝生身为共产党员,本应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但他却为一己私利,在新沙村有关村干部的帮助下,非法倒卖宅基地使用权获取暴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极大损害了新沙村普通群众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理应严处。

 

案件剖析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事关农民生存大计,决不允许不法分子侵犯。金宝生身为共产党员,本属于觉悟高、能力强的群体,理应带头维护本村老百姓的利益,但他却在欲望的驱使下,为牟利可置法律红线于不顾、置党的形象于不顾,个中原因值得深入剖析。

        一是价值观扭曲,与民争利。价值观念的扭曲,是思想变质的根源。金宝生在公安机关传唤过程中,曾痛哭流涕地悔过道:“我自己出生于一个家境很普通的农民家庭,原先对物质的要求并不高,但随着生活条件慢慢变好,反而变得更爱攀比、更爱虚荣,所以对钱是越来越看重,哪里能赚钱就想着往哪里钻,觉得赚到钱就是我本事大,有时根本没去想这钱能不能赚!”就是在这种扭曲的拜金主义影响下,金宝生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忘记了同村住房困难的无房户,忘记了新沙的父老乡亲,把手伸向了事关民生大计的宅基地使用权。

        二是村干部腐化,沆瀣一气。有过农村生活经验的同志都知道:想从转让、倒卖宅基地使用权中获利,没有村干部的帮忙基本不可能,金宝生案便是典型。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无论是从宅基地的顺利买入还是高价卖出,在金宝生的如意算盘中,始终少不了分管农村私人建房的新沙村委副书记金锦土的帮助。金锦土作为本案的一个关键人物,不仅参与了事件的全过程,还帮助金宝生实施了其中几个重要环节,使其顺利做成这单生意,当然金锦土本人也少不了从中拿到不少好处(已另案处理)。

        三是法纪观淡薄,心怀侥幸。“不懂法,易犯法”是金宝生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另一直接原因。金宝生自认为:在农村倒买倒卖宅基地使用权,最多也就是国土部门来说几句的事,不会捅出什么大篓子,更没想到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涉嫌犯罪。正是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金宝生敢于明目张胆地非法购买宅基地还公开叫卖,在成功转手后,甚至还向他人吹嘘自己赚钱的本事大。殊不知,这自我陶醉的所谓“本事大”,已经帮他自己种下了悔之不及的苦果。

 

几点警示

        宅基地使用权的争议和纠纷是我区农村信访的一大重点。金宝生严重违纪案件,是我区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党员侵犯宅基地使用权的典型案例。广大党员,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要从该案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一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良田千顷,日食不过三餐;广厦千间,夜眠不过八尺。”眼看一个个中了“钱”毒的党员前赴后继地倒下,实在令人唏嘘。金宝生案警示我们,缺乏正确的金钱观,人生难免会走偏。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农村党员有能者,努力致富本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此“道”既是法律,也是道德。共产党员应该谨记,只有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通过劳动所得,金钱才会成为个体生存的基石和人生价值的体现;反之,如金宝生一般通过非法转让、倒卖宅基地赚到的钱,则就会成为自我伤害的“利器”。

        二要强化基本的法纪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剖析金宝生案,还是分析近年来受党纪国法追究的党员干部,有不少是因为思想意识薄弱、法律常识匮乏,致使其“身处危局而不自危”。所以,重视和加强对基层党员及干部的法纪观念教育,增强他们的“免疫力”,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会畏法。作为共产党员,只有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才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真正对党负责,对家人负责。

        三要端正干部的权力观。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建功立业;用错了,损己伤人。往往在一些农村干部眼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这些权力观的偏差和扭曲,使金锦土、金宝生走上歧途。作为农村党员干部,只有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举头有戒尺,肩头有担子,才能正本清源。同时,以“两抓一问”和农村作风巡察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用制度限权,用阳光晒权,才能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管住“村官”的权力触角,倒逼村干部踏实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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