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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廉政网:上虞坚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信息来源:绍兴廉政网 发布日期: 2017 - 09 - 19 字体:[ ]

“年初以来,共约谈提醒、诫勉207人次,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5人次……”。

为扎实推进“清廉上虞”建设,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绍兴上虞坚持惩防并举,主动有为,认真履行抓早抓小责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实践“四种”形态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区委谈话提醒、函询等制度,分级分类及时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进行处置,尤其是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函询情况,坚持由党委(党组)“一把手”签字背书,区委主要领导带头示范,乡镇部门上下联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抓早抓小责任,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共约谈提醒、诫勉207人次,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5人次。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开展全区问题线索大起底,清理出问题线索90条,全部转立案或直接移送审理。至7月底,共立案162件,办结86件,党政纪轻处分60人次,重处分37人次(其中双重处分10人次)。

实行正风肃纪机制化。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工作机制,整合15个部门和乡镇街道力量,从源头上推动落实监督、检查和行业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将专项督查纳入监督执纪“八大督查”,通过例会交流、定期通报等形式,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持续纠治“四风”的合力。今年以来,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行动46次,针对干部履新多的特点,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公车使用、节日值班等情况,检查单位846家(次),发现问题37个,处理人员5人,通报曝光4批5人次。进一步深化“两抓一问”、“一事双谈”、“对等问责”等责任追究办法,并出台机关工作人员问责追责实施办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以及庸政懒政怠政恶政等34种情形进行问责,对9种失职失管失察失范行为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并且明确了8种从重问责情形。实施工程变更领域容错免责机制,制定招商引资领域容错纠错和免责实施办法,真正形成使实干者干成事、为担当者担当、让无为者无位的免责问责制度体系。

深化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加大对“五公两民生”(“五公”即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监管、村级合同清理规范等五件涉及集体的事,“两民生”即专项资金拨付、农村宅基地审批等两件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事项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村发展和稳定。重点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村级工程“旁站式”监督,开展农村承包合同的专项清理,结合乡镇建设1+5政策实施,推动“三资”管理专职机构、人员力量和作用发挥“三到位”。至7月底,共清查各类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合同10228份,涉及金额59026万元,发现问题合同3160份,涉及金额8309万元,下步重点进行规范。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某街道个别村干部在村级工程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问题,开展审查,共有7人移交司法机关,涉及违纪的党员正在纪律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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