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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绍兴上虞联审制度让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17 - 09 - 26 字体:[ ]

“请大家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这样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审查。”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纪委召集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的12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开展联审案件活动,通过“阅卷、找错、讨论”,对所办案件进行一次集中“体检”。

一个个案件审下来,大家找出了不少问题:有的案件报告中逻辑不够严密,有的案件文号漏编或者错编,有的案件程序材料装订存在颠倒等等。参加联审人员又交换了联审发现的问题,并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联审后,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向大家介绍了前段时间在协审案件中发现的常见错误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并就量纪档次、审查审理相分离、案件审查审理时限、案件办理程序错位、党纪政务相配套等五方面问题作了业务指导。

据悉,上虞区纪委今年以来已开展了3次联审会议,共召集19个镇乡(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联审41个案件。

“联审制度是上虞区纪委坚持十多年的一项审理工作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相互检查案件质量,互相查找问题和不足,既当老师,又当学生,互相检查,互相学习,从而实现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上虞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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