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街道联新村原村委主任丁岳明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3年,丁岳明为联新村建房户在私人建房审批中提供帮助,收受现金2000元。2015年至2017年,丁岳明为个体工商户在村集体土地买卖和建造厂房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现金合计6000元。2017年7月,丁岳明伪造签名将村集体1万元土地租赁费占为己有。此外,丁岳明还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丁岳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