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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拱墅:回应群众呼声“慢腾腾”就要吃“红牌”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18 - 11 - 21 字体:[ ]

        “这么小的事情也要问责,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群众诉求无小事,不能随便搪塞了事”……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印发的一则《关于3起“三慢”及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发热议。

  一个问题三不管 兜转三日回原地

  今年8月份,市民王某拨打12345杭州市长热线反映某医疗美容机构办理消费卡涉嫌消费欺诈要求退费问题,拱墅区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受理后,当日将该件交办给区商务局,区商务局第二日反馈称“医疗”问题不属于其职责范围,随即退件;后交办区卫计局,而该局认为消费纠纷不属于其职责范围,也作退件处理;最后该件交办区市场监管局,但该局反馈预付卡问题不属于其职责范围……最后小小投诉件流转三日后又回到了区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纠纷处理该谁理 依规查据明争议

  王某反映的问题实质上是预付卡纠纷,根据《关于明确商业预付凭证处理单位工作职责的协调会议纪要》(拱信协〔2017〕3号),明确“有关商业预付凭证纠纷问题,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处理,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因此该件确应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处理。即便该件存在办理职责争议,但从工作首办责任、“最多跑一次”工作原则出发,相关部门也不应互相扯皮,随意退件,导致群众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群众诉求谁之过 红牌问责须警示

  经查,区商务局接件后,将投诉件转交该局商业预付卡投诉受理中心办理。经办人陈亮接件后,因每天处理的信访件较多,只是简单看到“医疗”两个字,未仔细审核投诉内容,直接作退件处理,导致原本属于其职能范围内的办件流转至其他部门,在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之间空转并被退件,投诉人诉求处理时间拖延3日后,迟迟得不到解决,引起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办人陈亮受到诫勉问责处理。后来,该件经区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自行协调后已解决。

  这是拱墅区今年开展的“兴五风、破三慢”中的一个典型案例。“百姓事无小事,面对群众诉求,采取漫不经心、慢慢吞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就会受到‘红牌’警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警示和震慑。”拱墅区效能监察中心主任赵泳霞介绍说。

  截至目前,拱墅区对处理群众诉求不及时不到位情况已先后通报3次,问责10人。其中批评1人,责令检查1人,通报2人,诫勉4人,党纪处分2人。(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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