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纪委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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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明纪律,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上浦镇渔家渡村原党总支委员、村文书董清干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底至2015年底,董清干多次收受村级工程施工负责人所送香烟5条,价值人民币2000元。2007年底至2017年底,董清干利用工程监管、村民协调、资金支付等工作便利,收受村级工程施工负责人现金3300元。董清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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