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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区经信局等10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19 - 01 - 15 字体:[ ]

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双反馈、双表态、双整改”工作机制要求,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第四轮巡察的区经信局、规划分局、科协、农林局、公积金分中心、工商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供销总社(商贸国资总公司)等10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区分管(挂联)领导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督导整改和落实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在向经信局党委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局党委核心作用不够突出,八大产业集群牵头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不够有力,存在“抓大放小”现象,制定政策门槛过高,奖励兑现不及时;履行二轻总公司托管职责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欠扎实,党支部主体作用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理论中心组学习欠规范,组织生活会不正常,党员发展不够规范;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压力传导出现递减,管理教育存在薄弱环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彻底,公务接待欠规范;资金审核不严格,资产管理存在隐患。

 

在向规划分局党组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的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列入党组会议,党内重要制度不经党组会讨论,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规划龙头作用发挥不够,品质之城研究不深,规划编制重城区轻乡村,城市空间布局统筹有欠缺;政治学习不重视,学习不够深入;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支委分工不明确,“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欠缺;党务公开不主动,党费收缴不按时,党员发展不规范;人事纪律执行不够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审计意见整改不够彻底,干部教育不严格;阳光规划制度实施不深入,规划执行不落地,项目联审联批不透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欠到位,财经纪律执行欠严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风险。

 

在向科协党组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组的领导地位有所弱化,政治学习不够重视,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群团组织意识较为淡薄;支部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欠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够到位;主体责任存在缺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基层科协指导不够,对院士工作站建设后续跟进欠缺;金桥工程激励作用不明显,项目审核力度不足,科技服务缺乏创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谨。

 

在向农林局党委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委决策程序不够严谨,“三重一大”制度未严格落实;攻坚克难不够有力,对一些矛盾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理论学习不够到位,传达学习省委、市委重大会议精神不够全面;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党员发展不够规范;干部选拔交流尚欠规范,激发干部活力缺乏手段;“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为农服务意识有所淡化,农技干部主动下田间地头现场指导较少,内部管控存在漏洞,下属单位管理相对松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坚决,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资产发包合同执行不严,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在向公积金分中心党组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组运作机制不够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引导干部激情干事氛围不足;党建工作还欠重视,党员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尚欠规范;落实“两个责任”上存在缺位,干部队伍建设上存在短板,履职担当有为上存在松懈;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到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存在缺陷,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在向工商联党组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决策机制不清晰,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分析不够,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不够;党建阵地缺失,党费收缴欠规范,落实党内有关制度不够严格,指导商会党组织建设存在欠缺;“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党员干部担当不够有力,编外用工管理不够规范;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肃,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在向商务局党组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组核心地位不明显,议事决策尚未形成制度规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到位,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够有力,个别指标排在全市末位;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上存在不足;“两个责任”落实有“温差”,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够,维护“六项纪律”不够严格;纠治“四风”有差距,商务接待不够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机关与协会职责不分,协会经费支出不规范。

 

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有不足,影响“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原工商局和食药监局合并后工作融合不够,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日常执法力度不够;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台账问题较多,显性化有差距;党内组织生活不够重视,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有薄弱环节,一定程度存在“宽松软”问题;对落实主体责任把握不准、理解不深、行动上有偏差,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纠治“四风”和风险防控的决心、力度还不够大,经费支出管理欠规范。

 

在向司法局党组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组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推进重点工作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基层支部引领力较弱,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局机关党委未及时换届,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不规范,发展党员存在瑕疵;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对专业调解委员会管理不到位,基层司法队伍存在工作“偏科”现象,人民调解队伍力量不足,乡镇司法所职能发挥不明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部分物品及服务支出程序不规范,下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在向供销总社(商贸国资总公司)党委反馈时

巡察组指出,党委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传达学习上级精神不够及时、深入;组织架构不清,党政不分、社企不分问题突出;对下属薄弱基层社、企业的指导力度不够,缺乏帮扶的思路举措;服务“三农”意识欠强;基层组织建设弱化,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到位;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内部轮岗交流制度缺乏;“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欠严格,抓早抓小不力;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内部审计措施不够,财务管控不严,无形资产保护不够重视,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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