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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补贴就这样被骗走了......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19 - 04 - 01 字体:[ ]

在杭州居住三年的安徽人陈先生带着居住证去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却被告知因为他的临时居住信息多次在上虞登记,所以他的孩子不符合入学条件,这让陈先生傻了眼。也由此“抖”出了一桩基层贪污案。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新建居委原党总支委员、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负责信息采集的协管员的徐苗土便是该贪污案的“主角”。

  “每登记一条新居民的信息,作为信息采集员是有一定补贴作为劳务费的。”面对办案人员徐苗土承认了自己利用虚假登记外来居民信息来谋取“好处”。

  按照规定,新居民基础信息采集,需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原则,由登记人员在居住处现场比对,才能登记入册。

  身份信息实打实,如何虚假登记?作为老信息采集员的徐苗土,有自己一套“绝招”。他除了时常把已经离开上虞的新居民信息翻出来重新登记,还每隔一段时间便去他所管辖片区的娱乐场所转转,登记新居民信息。

  为了骗取更多补贴,他从刚开始每个月虚假登记十几条信息,慢慢衍变到每月虚假登记几十甚至上百条。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8月,徐苗土在灵凤新村虚假登记新居民信息2600余条,每条领取补贴12元或14元;在宝马会所等娱乐场所虚假登记新居民信息1200余条,每条领取补助8元或10元;共计领取补贴人民币4.7余万元。

  最终,徐苗土被开除党藉,并以贪污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徐苗土在忏悔录中提到,参加工作初期,他也曾认真敬业,还被评为工作先进,对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也有过敬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头脑中的这份警醒慢慢淡化了,侥幸心理取而代之,认为登记一个算一个,多登记多补贴,只要把钱装入自己的腰包就好。

  针对徐苗土贪污案中所暴露出的新居民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上虞区监委及时向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和百官街道提出“关于加强对新居民协管员补贴发放管理的监察建议”。上虞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及百官街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对专管员及协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优化移动终端等系统功能,多渠道、多方位补齐短板,堵塞虚假登记漏洞,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执纪者说:

  徐苗土贪污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上虞区调查处置的首例“双立案”职务犯罪案件。徐苗土虽然不是正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额度也不大,但作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纪情节较重、造成恶劣影响,严肃查处也彰显了监察全覆盖,监督无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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