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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140多名村干部旁听一村支书职务犯罪案
信息来源:浙江新闻 发布日期: 2020 - 01 - 15 字体:[ ]

12月18日上午,下管镇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沈某诈骗、挪用资金、挪用公款案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纪委监委组织镇村干部140余人参加旁听,以庭审现场作为廉政教育课堂,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17年至2019年间,沈某利用下管镇新庄村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任的职务便利,伪造采矿权承包招标骗取30.6万元;挪用农民公寓购房款等集体资金50.9万余元;挪用土地征用补偿等公款11.3万元。案发后退出挪用资金款项26万元。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在庄严的国徽之下,被告人沈某当庭认罪,后悔不已。

  看到曾经的“同行”如今沦为阶下囚,在场村干部唏嘘不已。“村官虽小,责任却不小。作为村干部,我们一定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心存敬畏,管住自己、管好班子、清廉干事,做好党在基层的形象‘代言人’、 为民服务的‘贴心人’、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下管镇一村支部书记动情感慨。

  “相比隔着电视屏幕报刊文字通报知晓违纪违法案例,这类以零距离旁听庭审,“身边人”“身边事”作为活教材的方式会让人感官上受到更大的刺激和触动,从而达到发人深省、教育震慑的作用。”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廉政教育课堂进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正日益成为一项常态之举。根据我区“廉政教育课堂”相关要求,对区监委依法调查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接受廉政现场教育,被告人所在系统或单位则必须组织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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