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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日报:整治不正之风 保障群众利益
我区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信息来源:上虞日报 发布日期: 2020 - 01 - 07 字体:[ ]

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区纪委监委会同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公布在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三批成果。

  在整治教育领域问题方面:

  区教体局开展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专项整治。坚持“凡进必审”的原则,建立进校园活动准入和备案审核制度,明确“进校园活动”的范围,未经教体局审核备案的,一律禁止进入。督查54所学校、幼儿园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情况。本学期至今,全区学校、幼儿园承办的“进校园活动”平均1.3个,低于每学期不超过5个的标准,“进校园活动”数量得到有效控制,质量明显提升,大大减轻学校负担。

  区教体局开展规范落实义务教育营养餐政策专项整治。修订完善《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全区享受营养餐补助(午餐费全免)的困难学生达3141人次。结合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16所义务段学校的爱心营养餐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一所学校因开学初不能确认资助对象,出现了先收取餐费的问题,已督促整改落实。

  在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方面:

  区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食药环假领域违法犯罪“昆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知识产权等领域突出犯罪活动,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打击犯罪团伙7个,捣毁犯罪窝点1处,刑事拘留48人,批准逮捕15人。其中食品安全领域破获案件7起(非法经营电子烟4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4人,打击犯罪团伙5个,批准逮捕12人;知识产权领域破获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批准逮捕2人,捣毁犯罪窝点1处;生态环境领域破获污染环境案件1起,刑事拘留7人,办理非法采矿案件2起,刑事拘留5人,打击犯罪团伙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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