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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浙江:监督为笔 描绘绿水青山新画卷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20 - 10 - 12 字体:[ ]

“同学你好,现在你们上课的时候还会闻到有异味吗?”

“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过了,现在即使开着窗上课也不担心受异味影响了。”

正是中午放学时间,几名工作人员随机向路过的丰惠镇中学学生询问附近砖窑厂废气整治情况。这是绍兴市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第三次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工作剪影。

自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查以来,上虞区纪委区监委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整改已经过去了3年时间,党员干部的思想是否有松懈?部分企业会不会有“面上整改、暗中再犯”的侥幸心理?带着这些疑问,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通过“回头看”的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整改问题无反弹。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持久战,我们的监督检查也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传导压力,从而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此外,上虞区纪委区监委还畅通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在“一网一微一热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社)监察联络站的“近距离监督”优势,严查快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以及整改不力、表面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损坏生态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除了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外,在全社会营造珍惜、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同样重要。日前,一场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在曹娥江边成功举办,上万条鱼苗被投放到江里,引得在场围观群众纷纷拍手叫好。

“我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紧盯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在该类案件审理中是否执行到位等情况开展监督,确保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加强对犯罪行为人以及全社会保护环境意识的引导,以‘贴身’监督增强政治监督的时效性。”据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章国琪介绍,“在纪检监察的督促下,法院已累计发出‘放养令’90余份,放养鱼苗2100余万尾,机制执行率达100%。”

“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监督高压态势,多角度开展精准监督、全程监督,驰而不息向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释放铁纪护卫绿水青山的强烈信号,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我们的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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