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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现金化”写出清廉村居“明白账”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20 - 10 - 12 字体:[ ]

“叮……”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玩石梁岙村的村民王永祥收到了一条来自银行的短信提醒: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收入156元。“还是这个方法好,清清爽爽,再也不用担心说不清了。”王大伯感慨道。

原来,梁湖街道纪工委曾接到信访举报,反映玩石村结报员虚报冒领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因原先的补偿款均采用现金支付,碰到村民外出打工、老年人不会写字等情况,就会产生代签代领的现象,时间一久,便成了一笔糊涂账。

有关村级财务的规章制度有很多,为何类似的案例时有发生?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上虞区纪委区监委认为现金收支就是造成这一乱象的症结所在。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收支管理,堵塞村级财务廉洁风险点,自2019年10月以来,上虞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试点启动了以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改革工作。

收支全数字,集体资产资源租赁费等收入通过银行转账、一码通扫描收款直接存入集体账户,村级支出则一律采用公务卡或网银转账进行,同时取消村级原有备用现金;票据全审核,单据由村级结报员扫描录入浙江省农村经营管理软件系统,根据金额不同实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杜绝不合规支出。

“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是对村级资金规范管理的有益探索,实现了资金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稽核的目标,既是对基层干部的约束,更是对他们的保护。”上虞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室主任冯美娟介绍。

“张总,我们村已经实行‘三资’去现金化,今年您的10万元洪山湖水库承包款只需要来居委扫码支付就可以了。”近日,梁湖街道洪山湖居委结报员胡妙娣在催收土地承包款时,耐心地向承包户讲解道。

“以前承包户缴款大多使用现金,为了不超过3天的入账规定期限,结报员就得一趟一趟跑银行,碰到金额特别大的时候,甚至提心吊胆的。现在好了,去现金化方便又安全,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办事效率。”胡妙娣开心地表示。

在督促全区各乡镇街道大力推进去现金化的同时,该区纪委区监委还积极做好村级财务的墙上、屏上、掌上公开,村民只需动动手指,就能随时查询本村收支及相关原始凭证,进一步发挥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作用。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工作推进中发现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出完善措施,力争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好、使用好。” 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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