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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20 - 11 - 10 字体:[ ]

区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清廉检察和清廉上虞建设,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一是系统谋划抓落实。制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年底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监督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每季度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实施司法巡查制度,每月由领导牵头,重点对工作推进、制度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检查10次,发出通报10期,被通报部门8个,提醒教育干警7人次,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

三是一体推进抓落实。抓住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对过问和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执行,不捕、不诉和撤销案件以及量刑意见改变案件等风险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细化检察权运行和检察官权力清单,出台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常态化进行廉政教育,通过上党课、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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