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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画说违纪】任意妄为越红线 六大纪律全违反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20 - 03 - 11 字体:[ ]

2017年至2019年期间,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沈仲照枉顾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便利攫取个人利益。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沈仲照竟然六大纪律条条违反。

  违反群众纪律

  2015年3月,沈仲照将本村8户农户的土地征用面花补偿款共计17万余元,挪用于支付其它款项,并伪造农户收款签字上报镇农经中心,导致拖欠群众钱款达一年之久,严重违反群众纪律。

  违反组织纪律

  2017年,沈仲照违反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原则,与村委主任私自决定村内沙山平整项目的立项,并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发包给他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

  违反廉洁纪律

  2017年11月,沈仲照组织包括村干部在内的一行13人赴金华横店旅游,并公款报销旅行费用6890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违反工作纪律

  2018年,在下管镇推进存量违建“清零”工作中,沈仲照因其个人对联村镇领导沈某不满,采取拒不配合、消极推诿等方式怠于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本村未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影响全镇考核,严重违反工作纪律。

  违反生活纪律

  沈仲照还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违反生活纪律。

  违反政治纪律

  2019年4月,在得知区纪委对自己的信访问题开展调查后,沈仲照为掩盖截留挪用村民土地面花补偿款的行为,通过提供虚假情况说明、伪造会议记录、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方式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2019年8月,上虞区纪委区监委对沈仲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沈仲照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19年12月,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沈仲照犯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与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违纪党员反省

  当了几十年村干部,我对自己的约束越来越松,在村里搞一言堂,自己经济上有了缺口,就动起了集体资金的念头,拆东墙补西墙,将党纪国法忘得一干二净。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我的行为给党抹了黑,我感到非常自责、懊悔……

  执纪者说

  二十年的村主职干部任职经历,换来的不是日益坚定的党性修养,却是日益淡薄的法纪观念和不断膨胀的金钱私欲。六大纪律条条违反,最终难逃法律制裁。基层干部的贪污腐败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挥好手中的“苍蝇拍”,打击“蝇贪蚁腐”绝不手软,确保基层公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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