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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日报:“三个一律”提升涉纪信访调处质量
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市最低
信息来源:上虞日报 发布日期: 2020 - 03 - 25 字体:[ ]

“多亏区纪委监委严格审核,让我们在实战中越来越规范涉纪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信访调处质量与群众反馈满意度。”日前,崧厦街道纪工委负责人再次走进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按照涉纪信访调处“三个一律”制度,共同会商“关于反映崧厦街道某村干部相关问题的信访调处”退回重新处理的有关事项。

  为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提升群众反馈满意率,减少重信重访,区纪委监委实施涉纪信访“三个一律”制度,即对调查不认真、不公正、不彻底的信访件,一律退回重新调查;对调查问题基本属实、处理明显偏轻、重信重访不断的信访件,一律退回重新处理;对被退回信访件再次调查补证、作出重新处理时,相关责任人仍失职失责的,一律启动问责追责。该机制实施以来,已累计退回重新调查68件次,退回重新处理32件次,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19人次。

  去年8月中旬,区纪委监委接到一起关于反映崧厦街道某村干部相关问题的实名举报件,立即转交属地纪工委处理。同年11月底,区纪委监委在报结审核环节中,发现其程序性书面材料与实体性调查报告存在不彻底、不全面等问题,按照“三个一律”第一项要求,退回崧厦街道纪工委补充调查。此后,由于该村地理位置较为特殊、问题涉及时间跨度较长、村集体资产体量较大等原因,该信访件被多次退回重新调查。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信访办理四见要求即“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崧厦街道纪工委对举报信中反映的“村物业项目招投标”及“村内违章建筑”等问题未定性处理、未追究责任,属“三个一律”第二种情形,因此退回要求重新处理。

  去年10月,百官街道在处理某村个别村干部附房违规加层问题过程中,街道和村委相关负责人员因主观上不够重视,工作节奏偏慢,客观上调查不深不实,违建整改不到位,引发村民顾某某多次去绍赴省走访,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后经多次退回补充调查仍然处置不到位,按照“三个一律”第三项要求,相关负责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因信访处置不力被约谈。

  “自‘三个一律’制度实施以来,我们通过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严要求的整改落实、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规范涉纪信访举报调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涉纪信访调处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思想观念清障、初信初访清零、重复信访清淤”的“三清”工作要求。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持续深化开展“多年、多层、多头”即“三多”重复信访举报“清淤”专项行动,农村涉纪信访处置化解“挂图作战”专项工作,涉纪信访举报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每季刊发《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通报》等多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压紧压实涉纪信访办理责任,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已连续两年处于全市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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