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20 - 05 - 24 字体:[ ]

清廉建设的基础在村居,村域治理的关键在于有一支过硬的村居干部队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深入开展,现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百官街道路工居委经联社主任许海山占用公物进行营利问题。2016年至20194月,许海山在担任路工居委党总支书记期间,先后四次把国土部门已征收的土地和面上房屋私自出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个人收取租金共计14万元。20199月,许海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上缴。

二、汤浦镇蒋村村党支部书记罗东惠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91月,罗东惠在协助杭绍台铁路建设项目征迁过程中,以虚开小工工资的方式,从镇财政资金中套取资金19320元,分别用于所垫付的蒋村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胡家自然村农房改造项目所涉相关农户的政策处理费用。201911月,罗东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下管镇新庄村原村委主任钱建良(非党)、村监会主任徐碗舟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1125日,钱建良受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任沈仲照(已另案处理)指使,组织新庄村原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徐碗舟,结报员钱伟庆,原党支部委员钱伟刚,村委委员钱建立等人赴金华横店公款旅游。期间,钱建良同徐碗舟、钱伟庆、钱伟刚、钱建立等人又私分公款各2000元。钱建良、徐碗舟等人还存在其他问题。20201月,钱建良被责令辞去新庄村村委主任职务,徐碗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钱伟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钱伟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钱建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一年半)处分,上述违纪款被追缴。

四、东关街道担山村原村委委员、结报员、文书郑畏尔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9月,郑畏尔因家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欲获得相关补助。郑畏尔(二级肢残)通过隐瞒自己家庭的实际收入情况申请办理低保边缘户,先后获取重残补助金、低保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等国家补助共计51766元。郑畏尔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20205月,郑畏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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