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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庭审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20 - 08 - 10 字体:[ ]

8月10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曹娥自然资源所原所长王华职务犯罪案,区纪委监委组织该系统中层干部30余人参加旁听,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以案明纪、以案学法、以案促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开展和介绍测绘业务、企业用地等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9万元,数额巨大。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守住廉洁从业的底线,非常后悔工作期间对自己的放任。我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也接受接下来的处罚。”庭审中,王华剖析自身问题,悔不当初。

看到昔日的同事沦为腐败分子后令人痛惜的下场,在场的干部唏嘘不已。“要敬畏党纪国法,审慎用好手中权力,守好‘底线’、不碰‘红线’、不越‘边线’。”“通过旁听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内心受到强烈的触动,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大、廉政风险高,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真正引以为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活教材’,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不断强化教育效果、深化以案促改,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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