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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日报:推进“清廉村社”建设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信息来源:上虞日报 发布日期: 2020 - 08 - 05 字体:[ ]

“这是我们村的‘派工单’,在村里干活的工人都要凭这张单子结算工钱,万一出现丢失的情况也没关系,村里全都有记录,不用担心说不清。”担山村党总支书记姚宝忠介绍。“派工单”作为我区实施“清廉村社”建设行动的创新之举,正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认可和支持。

“清廉村社”建设是清廉上虞建设的重要一环。自2018年我区推行“清廉村社”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以来,区纪委区监委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列出量化考核标准,明确“干部清正、作风清朗、事务清爽、用权清晰、民风清淳”“党员干部口碑好、制度机制执行好、村社发展业绩好”的“五清三好”创建目标,计划用三年时间创成一大批规范型、示范型“清廉村社”,并形成五条以上“清廉村社”示范带。

自此,上虞各村争创“清廉村社”蔚然成风,类似“派工单”的创新之举层出不穷。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电视终端“晒账单”等逐步将基层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运行在阳光下,有力确保“清廉村社”创建成果真正为百姓所享。

在小越街道田家村,社会事务干事倪炜飞按照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上的低保申请流程,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民政局审批、公示等程序后,顺利完成了村里低保户的申请。“按规矩办事,所有人都没话说,村民还会更加信任我们。”倪炜飞深有感触地说。

“‘小微权力清单’看似工作流程多了,但事实上堵住管理漏洞后,村干部做事有遵循,工作将会更顺畅。”小越街道小越村党总支书记顾华军坦言,村级小微权力制度明确了村级权力的界限,不仅对村干部更有约束力,而且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让群众清楚地知道办事流程,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村级权力任性的好方法。

关于量化考核标准,区纪委区监委还针对部分特定条款,提供官方细则标准,《村(居)集体闲置货币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就是其中之一。“以前集体闲置货币资金管理比较死板,存款利率偏低,不仅不利于村级集体增收,而且群众心里也有疑虑。有了这份指导文件,百姓放心了,我们选择的范围大了,收益也能提高不少呢!”曹娥街道光明居委党总支书记周志刚兴奋地表示,“我有信心,‘村社发展业绩好’中的‘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项目,我们一定能拿高分。”

目前,我区已创建完成214个规范型清廉村社,69个示范型清廉村社,形成了3条清廉村社示范带。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做实做细指导、审核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圆满、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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