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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第十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20 - 09 - 14 字体:[ ]

经区委同意,按照“双反馈”“双表态”“双整改”工作机制要求,近日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第十轮被巡察单位的区分管(挂联)领导和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分管(挂联)领导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督导整改和落实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上级巡视巡察会议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向东关街道及所辖村级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时,巡察组指出,街道党工委督促村级组织履职不够充分,精准扶贫还不够到位,指导防范投资风险意识不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差距,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党员信教参教,处置群众信访问题还欠有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内控机制建设不够健全,对农村私人建房监管存在漏洞,指导督促村级“三资”管理不到位,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风险较大;党建基础建设不够重视,党员发展不够平衡,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有违规出国(境)情况;上轮巡察还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

在向驿亭镇及所辖村级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时,巡察组指出,镇党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措施欠缺,部分村“造血”主动性不强,低保户资格审核不够细致,居家养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尚不够坚决、彻底,信访问题化解不够有力,镇级内控机制存在漏洞,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对村级“三资”监管还不够到位;抓党建基础的力度不够,个别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不严,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轮巡察还有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在向丰惠镇及所辖村级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时,巡察组指出,镇党委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三改一拆”工作不细不实,关键时段疫情防控工作不够硬核,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有待加强;镇村两级财务管理不够到位,对村级“三资”把关责任不落实,问题合同清理不到位,务工支出管理不严格,工程监管还欠扎实;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有欠缺,督促村级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村级班子建设尚有差距;上轮巡察还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

在向崧厦街道及所辖村级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时,巡察组指出,街道党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有差距,少数村级组织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不够,部分村接受巡察监督意识不强;街道内控机制执行不够严格,社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对村级监管不够到位,“三资”管理有漏洞,工程建设领域有风险;党建基础不够扎实,党费收缴不够到位,党员发展考察培养不够严肃,抓村级班子建设尚有差距;上轮巡察还有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在向章镇镇及所辖村级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时,巡察组指出,镇党委学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短板,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依法行政和食品安全工作存在不足,疫情防控重点时段个别重点人员管控不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村干部报酬待遇发放欠规范,对村级财务把关不严,坐收坐支等现象时有发生,“三资”管理存在漏洞,工程领域风险管控不紧;党建基础不够扎实,抓村级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村级自聘人员缺乏管理,村干部履职能力尚需提升;上轮巡察还有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在向道墟街道及所辖村级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时,巡察组指出,街道党工委核心地位不够突出,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议事决策不够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尚有差距;统筹推进辖区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化工行业退出后产业转型升级缺少谋划,生态修复仍需加快,环境安全存在风险隐患;对村级掌控不够有力,个别村班子不团结,内部矛盾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工程建设领域缺乏有效监管,村级“三资”管理不够严实,矛盾信访化解尚欠主动;基层党建主抓意识有待增强,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村监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在向梁湖街道及所辖村级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时,巡察组指出,街道党工委贯彻落实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扶持发展村级经济、化解债务风险举措不多,推进法治建设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整改不够主动,对村级工程招投标缺乏有效监管,村级自聘人员缺少规范,“三资”合同执行刚性不够,村级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不够到位;党员发展不够规范,村级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够到位,村监会监督作用不明显。

在向小越街道及所辖村级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时,巡察组指出,街道党工委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谋划发展村级经济思路不宽,扶贫工作仍有短板,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不够坚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到位;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对街、村工程验收把关不够严格,村级“三资”管理不够到位,务工支出存在漏洞;谋划村级班子建设还欠主动,个别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基层党建基础抓得不够严实,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个别村重大事项决策规则执行不够严格。

       会议强调,要坚持效果导向,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整改责任,落细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既要坚持标准不降、持之以恒地抓整改,又要保持定力和韧劲,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要态度坚决,先把上轮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改到位。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统筹好巡察整改与村级组织集中换届的关系,聚焦深层次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推动源头治理,推动面上问题整改,推动健全机制和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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