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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浙江:分类施策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21 - 11 - 18 字体:[ ]

近日,家住杭州湾上虞经开区舜兴花园小区的杨先生正同家人一起在小区周边散步,明晃晃路灯的照耀下,路上的行人们悠闲而自得。然而在不久前,这里还是另外一幅景象。

今年5月,绍兴上虞区委第一巡察组在第十二轮巡察走访期间了解到,杭州湾上虞经开区舜兴路舜兴花园小区附近约500米主干道两侧路灯坏损已长达半年,主干道上还有大货车随意停放,小区居住的大多是附近厂区的员工,夜晚上下班出行十分不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群众问题无小事。巡察组当即向杭州湾综管办和有关部门移交该问题,督促边巡边改,第一时间推动问题解决。不到三天,居民们欣喜地发现,舜兴花园小区北面的路灯被全部修缮一新,违规停放的大货车也消失不见了,道路变得既明亮又通畅。

“没想到困扰我们大半年的问题在三天里就被彻底解决了,大家夜里出行变得又方便又安全,为政府的效率点个赞。”小区住户笑着说。

舜兴花园小区居民提到的高效率整改是上虞区委巡察“五类整改法”扩大巡察成果运用的一抹亮眼色。近年来,区委巡察工作以巡察问题有效整改落实为着力点,坚持对巡察问题分类施策,通过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个性问题点上整改、共性问题面上整改、业务问题线上整改、突出问题全方位整改五方面为抓手,做细做深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今年6月,上虞区委巡察办在梳理巡察问题时发现,部分单位及国有企业存在没有压实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底数不清、出租出借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根据“五类整改法”要求,巡察办立即与区纪委监委进行会商,会同区财政局(国资办)在全区各单位同步开展整改,做到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持续扩大整改成效。相关部门单位迅速行动,下发《关于开展国有房产(土地)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国有房产(土地)信息进行摸底排查,资产造册。

“这份数据表可以有效帮助我们对部门单位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进行监管,摆脱了过去数据不清、底细不明、无从管起的尴尬境地。”上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起底调查,有利于部门单位加强资产内控制度建设,细化管理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从源头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盘活现有存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有着现实意义。

在“五类整改法”的有力推动下,近三年来,上虞区委巡察机构共巡察单位党组织378家(含村社党组织),整改问题6803个,整改率达98.83%,共处理处分党员干部1883名,退缴资金2052万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1404项,巡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整改成果有效转化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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