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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浙江:上虞靠前监督筑牢安全防线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21 - 04 - 14 字体:[ ]

“大家手上拿到的清单是我们通过监督走访发现的一些问题,请务必定时定人定责,抓紧整改到位,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盲区,如对应急救援仓库的日常监管相对缺乏,这些问题要进一步重视和跟进……”日前,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内,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傅金江正严肃地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督查反馈非常及时,我们一定全面落实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做到清单交办、限期整改、专人负责、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诚恳地表示。

驻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向应急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反馈督查发现问题

据了解,自上虞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以来,区纪委区监委聚焦“责”和“严”,统筹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力量,组成督查组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跟进式专项督查,进一步织密安全生产“监督网”。督查组采用随同检查、谈心谈话、暗访抽查等方式,对隐患排查不彻底、走过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及镇街全力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守稳筑牢安全生产的“基本盘”。截至目前,各督查组已累计走访排查单位93家次,其中化工企业23家次。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事关重大,除了特殊节点的专项督查,持续性、常态化的日常监督同样重要。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利用片区协作机制,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加强对主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利用“权责清单”,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利用“靶向监督”绷紧责任弦,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履责不力、问题突出、整改滞后的单位及时进行约谈,倒逼责任落实,常态化拧紧“安全监管阀”。

“督查-整改-督办-反馈,纪检监察干部靠前履职、全程参与,管住关键处、管好关键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要求,持续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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