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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第十三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21 - 09 - 23 字体:[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近期,一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完成反馈。区委各巡察组按照“双反馈”“双表态”“双整改”工作机制要求,分别向第十三轮被巡察单位的区分管(挂联)领导和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分管(挂联)领导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督导整改和落实整改工作表态发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上级巡视巡察会议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党委

区委巡察组指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结合上虞实际落实“枫桥经验”不够扎实;秉公用权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尚有差距,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不够牢固,办案质效有待提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公安干警违纪违法时有发生;为基层所队松绑减负、提效增能举措不够有力;内控制度执行刚性不够,工程领域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对下属金盾劳务服务中心监管缺失;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区人民法院党组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人民法院党组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和上级部署不够到位,审判执行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期待还有差距;抓政治建设实效不够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抓党建工作不够用心用力,执纪问责缺乏刚性,选人用人方面有弱项;上级巡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区委办(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改革办)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委办(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改革办)引领作用还不够突出,推动落实还不够有力,改革创新仍需加大力度;精准服务还不够到位,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用工管理不够规范。

区府办党组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府办党组表率作用还不够明显,政治建设还不够突出,参谋作用还有待加强,督查工作有待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踏实,服务基层还不够接地气;内控机制仍有短板,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建工作还不够重视,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区档案馆党组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档案馆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三个走向”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党组核心作用不够凸显,履行职责存在短板,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对档案学会及下属企业监管缺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有效,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审计整改不到位。

区供销总社党委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供销总社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社有资产经营风险把控不力,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后备干部培养、储备推进不够有力;对审计发现和巡察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委

区委巡察组指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职责还有差距,执法监督缺乏力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排查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工程、服务项目实施不够规范,对下属(受托管)企业监管不到位;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对上轮巡察指出的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以排头兵优等生的姿态,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在高水平建设创新强区、品质名城,率先探索建设具有上虞辨识度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具体、具体抓,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的组织实施工作。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以整改的外部动力,激发被巡察党组织的内生动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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