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导刊:浙江上虞以家庭“细胞”清廉促进社会“肌体”健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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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上虞区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会同区妇联推动廉洁修身、廉洁自律、廉洁治家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现清廉建设向最基本单元深化细化,以千家万户的好家风汇聚“青春之城”的新风尚。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清廉家风建设的引领者。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政干部要加强家风建设,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以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自觉把清廉家风建设摆在家庭建设突出位置,坚持立清廉家规、树清廉家风、传崇廉家训,以良好的家风带动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二是推进清廉上虞建设再出发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上虞区围绕“五清”目标,做深做实清廉单元建设文章,在清廉村居、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文化等建设上交出了亮眼答卷,有力推进了清廉上虞建设。清廉家风是清廉社会的前提与基础,是清廉上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我们用心用情、久久为功,将清廉家风建设抓出成效、干出特色,着力打造具有上虞辨识度的清廉家庭。三是营造幸福家庭、温馨港湾的必然要求。家庭清廉惠久远,清廉是一个家庭美满的指南针,安全的护身符,也是最为珍贵的不动产。清廉的根基不实不牢,家庭成员时常犯规破戒,家庭就会步入衰败的快车道。近年来,“一人当官,全家多人涉案”在相关腐败案件里多有出现,不仅葬送了自己的一生,也将本该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只有涵养纯正家风,筑牢家庭廉洁防线,才能家道兴盛、家人幸福、和顺美满。 二、培育廉洁家风,做清廉家风建设的先行者。一是坚持从自己做起,当好领头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旗帜鲜明地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首要内容之一。正人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亲。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二是坚持从小事抓起,管好家务事。不少被查处的干部,往往都是从人情往来细微之处开始忽视,从无伤大雅的小节之处开始滑坡,从不经意的瞬间开始松懈。尤其是当下,家风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要自觉扛起责任,从家庭小事小节抓起,从日常一点一滴做起,面对小问题不掉以轻心,遇到潜规则不随波逐流,碰上人情礼不欣然笑纳,让洁身自爱成为家庭成员的共同操守。三是坚持从家人严起,把好亲情关。关心关爱亲属是人之常情,但不能无原则、无底线,徇情越权。现实中,寄生性腐败和家族式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一人不廉,全家不圆”。要牢记严是爱、宽是害,对家人常教育、常监督、常提醒,防止“枕边风”成为腐败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守好家庭廉洁堤防。 三、突出统筹协调,做清廉家风建设的推动者。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妇联组织要担起牵头责任,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推进职责。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员干部清廉家风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同时要将清廉家风建设纳入党内政治生活、融入干部成长路径、嵌入“三不腐”一体机制,督促党员干部更加自觉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二是注重典型选树,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积极选树推介廉洁齐家的先进典型,让培育清廉家风成为常态,形成家家争创“清廉家庭”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讲好清廉家风建设故事,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知名度,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对清廉家风建设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让清廉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追求。三是促进全域共建,提升创建实效。把清廉家风建设作为厚植廉政根基、培育清廉风尚的关键一环,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创优活动主题内容,扎实推动清廉家风与清廉机关、清廉民企、清廉学校等清廉单元融合共建,以家庭的清廉微光点亮清廉上虞的满天星光,以实际成效为全面建设“青春之城”贡献清廉家庭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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